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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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下面是我的公文网为大家整理的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核心,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按照州、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xxx统计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州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和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为全力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民族团结观念更加牢固,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更深入人心。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宣传,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氛围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八五”普法活动结合起来、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建活动结合起来,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民族团结“十一进”及“贵南统计微讯”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条例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组织干部职工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结合帮扶工作,关怀少数民族贫困户

  我局党员干部要把结对帮扶和工会活动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贫困户、重大疾病户进行慰问和帮扶,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做好数据统计

  各室、中心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密切关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及时进行客观准确的监测和预警分析,注重提高解读数据的能力,在深度开发数据上下功夫,不定期推出情况摸得准、数据质量高、意见建议针对性较强的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准确、及时反映贵南县社会经济发展现状、问题和趋势,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其它各项社会事业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室、中心要把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全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将创建工作与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创建工作与“学党史”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正确处理创建工作与统计工作的关系。将创建工作不断融入统计改革和发展中,深入分析和解决统计部门在创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保证统计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服务的情况下,持续推动创建工作的创新发展。

  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乡创建工作,根据《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202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昌教体电〔2021〕5号)和县乡各级推进会议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坚持以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纳入学校教育全过程,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努力成为民族团结的维护者、促进者,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善于总结以往各类创建活动的经验,认真借鉴、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谋划和推进创建工作,既做好规定动作,又做好自选动作,既体现统一标准和要求,又彰显民族和地域特色,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目标任务

  按照“面上全覆盖,点上有特色”的要求,凝心聚力,尽心竭力打造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

  四、主要工作

  (一)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坚持不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进头脑,把不同学段的民族团结教育内容与学科教学内容有机地整合起来,统筹安排。每学年至少要保证10—12个学时的教学活动时间。要紧紧依托课堂教学主渠道,扎实开展好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工作。

  (二)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教育,促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以民族团结宣传日、宣传周、传宣月为契机,开展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即: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书籍、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了解一位民族团结英模、讲一个民族团结故事、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演讲比赛、观看一部民族英雄电影、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征文比赛、做一期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文化宣传报、举办一次民族团结文艺节目展演、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把民族团结、爱我中华、热爱中国共产党的种子埋入孩子的心灵深处,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根每名学生。

  (三)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教学中,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开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挖掘与传承活动,聘请民族技艺大师、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开设民族艺术和民族体育选修课程。校园文化建设应迅速将当地民族特色文化元素提炼并融入其中,让少年儿童更多地了解中华文化的形成与发展,知道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掌握了解民族传统特色文化,让广大师生做到相互尊重、相互理解。

  (四)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开设具有民族特色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不断增强学校吸引力。依法履行控辍保学职责,确保适龄儿童除身体原因外,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五)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因地制宜地推行双语教学。依据法律,遵循规律,结合本地实际,坚定不移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确保学校各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民族学生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各民族学生语言文字水平。在学前和低年级,开展民汉双语教学模式。鼓励师生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各少数民族师生之间相互学习语言文字。

  (五)加快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创建示范学校应达到“十有”标准:一是有一个坚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二是有一个科学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三是有一张挂牌督战的任务清单;四是有一个重点突出的汇报材料;五是有一批讲解得好的解说员;六是有一条亮点纷呈的检查验收路线;七是有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示范点;八是有一组宣传标语,一份精美的宣传折页;九是有一份对标对表、实事求是的自检自查报告;十是有一套规范完整的档案资料。我村创建示范学校至少达到“七有”:一是有一个坚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二是有一个科学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三是有一张挂牌督战的任务清单;四是有一个重点突出的汇报材料;五是有一组宣传标语;六是有一份对标对表、实事求是的自检自查报告;七是有一套规范完整的档案资料。

  五、方法步骤

  按照“面上全覆盖,点上有特色”的要求,从2021年3月份开始,稳步向“七有”目标推进,努力向“十有”目标奋进,确保7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黑马村完小成立以校长杨文科为组长,教导主任胡学胜为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的我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完小办公室,由胡学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日常事务收集、整理、汇总工作。规范做好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工作台账。

  (二)健全保障机制。健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坚持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纳入年初工作计划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结合示范学校创建时限和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对照“示范学校测评指标”要求,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每年都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健全检查考核、跟踪管理等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及时梳理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每月24日前将创建工作推进情况报珠街中心学校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宣传引导。学校要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为核心,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民族特色文化学校”等为抓手,围绕党建示范引领、融入教育教学、民族文化传承等重点,充分考虑教育对象的特点,紧密结合师生的实际,注重贴近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到区别对象、区分层次、落到一线、不搞一刀切,持续推进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学校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工作进展、经验和先进典型,每月至少向珠街中心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报道信息。

  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尖扎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为扎实开展好一年一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实现尖扎县各项社会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有效解决贫困农牧民的脱贫致富问题,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紧密围绕各民族“民族团结促和谐、科学发展上水平”的主题,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题,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三个离不开”思想观念,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尖扎生态型旅游经济发展、开创尖扎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中央《关于支持青海等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见过60周年以来我国和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普及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展示全省范围内扶贫开发工作战线和我县民族工作的新成就。用事实说明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和关注,让各族人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展经济的重要性,打牢民族团结的群众基础。引导各民族干部群众自觉增强民族团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成果,争当民族团结模范,共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时间安排

  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四、活动方式

  (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看得见、摸得着的宣传形式,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提高全社会民族团结进步的观念。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村、模范、模范企业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如召开座谈会、专题讲座、板报宣传栏等,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三)利用报刊、电视、横幅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报道扶贫开发工作中显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先进个人,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阵地。

  (四)组织干部群众到对促进民族团结、密切民族关系、维护祖国统一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的人物和有关事件以及展现民族文化和民族发展进步的先进事迹,积极引导并鼓励群众接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五)加强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民族法律法规的实施和落实,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六)把宣传教育活动同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尤其是结合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深入调研,掌握贫困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并积极帮助解决,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亲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五、活动安排

  (一)悬挂有关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横幅,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材料,现场提供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二)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国家、省、州县各级政府有关民族团结进步政策,接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三)大力宣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精神风貌,宣传民族工作的新成果以及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新成就。

  (四)着力解决一些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五)召开民族工作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相关人员座谈会,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民族工作情况,并积极中肯的听取关于推进我县民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组织领导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是全县民族工作的一件大事。我办将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切实把宣传月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大力推进宣传月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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