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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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2篇: 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第3篇: 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结合我X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作为全办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领导班子对全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大的政治、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专题总结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党委班子成员要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主动坚决地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县委年度工作情况、重要会议精神,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政策调整、重要立法事项等事关全县重大事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卫生公共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中央、省委和市委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坚定理想信念

  4.抓好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打牢理想信念根基。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对各种错误思想敢于亮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每年向县委专题报告。

  6.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培育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7.把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四)科学选用干部

  8.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9.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制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任前考察工作,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机制。

  10.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1.牢固树立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探索不同领域党组织发挥作用有效途径,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2.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经常队伍素质能力。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六)加强作风建设

  13.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全面推进党务政务等领域办事公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群众意见直通车、联系点、帮扶点等群众工作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5.组织制定完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狠抓制度执行,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作风建设松劲松懈和反弹回潮,确保“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良好作风在我办事处落地生根。

  (七)建设廉洁政治

  16.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年度双报告与评议”“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等工作制度,改进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17.领导和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大案件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及时解决,重要情况及时听取汇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18.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规范权力行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9.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巡察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问题随时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

  (八)坚持民主集中制

  20.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实行重要情况报告、决策全程记录、终身负责制度。党组织会议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2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推动形成既严肃认真又充满活力的党内生活新常态。

  (九)加强组织领导

  22.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3.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24.每年对村党组织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

  25.村党委每年1月31日前和7月31日前,分别向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和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十)完善党建制度体系

  26.及时总结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完善制度审核备案办法,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27.严格落实和执行党建各项制度,健全考评机制、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党委书记是全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办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3.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和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4.管党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以及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等制度。

  7.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

  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接受和纪工委、群众等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9.每年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10.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实行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督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开展履职履责谈话不少于2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11.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主持班子廉政学习不少于4次、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重要时间节点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2.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并支持纪工委对下级党员干部依纪依法查处。

  13.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纪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支持纪工委依纪依法办案。

  三、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全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村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每年对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每年年底前向党委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每年至少参与2次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和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

  行情况。

  8.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三)加强日常监管

  9.经常检查分析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研究、推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10.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谈话1次,及时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

  11.指导分管部门、分包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四)坚持以身作则

  1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群众等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第4篇: 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各股(室)、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度

  3.讨论和决定局党支部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办公室、驻县财政局纪检组

  完成时限:全年度

  4.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审计工作,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每年研究制定包括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在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作出具体部署。每年签定责任书,每半年至少专题分析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交办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5.加强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带头发扬民主、维护团结,敢抓敢管,勇于担当,带头讲党性、讲原则,模范遵守各项规定。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6.认真学习和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干部任前网上廉政考试,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和任前廉政谈话,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

  完成时限:全年度7.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干部考核机制,与审计工作同步推进。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8.督促局党支部严格落实述责述廉、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12月底

  9.支持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工作,协助纪检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对局机关内部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重大责任事故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等造成负面影响的重大问题,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措施,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局党支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10.科学编制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抓好计划执行落实。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各股(室)、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度

  11.根据省、市纪委《关于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每季完成审计督查情况报告。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财政金融股

  完成时限:每季第三个月20日前

  1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推动县市信访工作有效化解,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重点做好信访登记、受理告知、实体办理、答复反馈等工作。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13.强化对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基层党组织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程,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措施,注重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作用。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6月、12月底

  14.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研究并听取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汇报,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少于12次,督促局党支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责任单位:局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15. 重视精神文明和群团、统战工作,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坚持把党建带群建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推动群团工作落实,履行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团结党外人士,有针对性地抓好统战工作。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16.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17.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二、党组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清单

  1.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强化理论武装,始终不渝地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负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党组的集体领导和决策,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3.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分管范围内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落实每年至少为局机关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每年与党组书记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4.支持查纠问题线索。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对分管单位存在问题督办不少于2次,积极支持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开展各项工作。

  5.抓好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落实。

  6.应当落实的其他从严治党责任。

  (二)个性责任清单

  1.党组书记苏文龙同志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带领党组落实对局机关各项工作的领导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抓好局班子成员、股(室)、中心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

  (2)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与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签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并及时督促检查。了解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状况,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把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具体内容。

  (3)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坚持“五抓五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全体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审计、机关财务管理等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并落实防控措施。

  (4)始终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带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的重大问题,带头把好宣传文化阵地导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5)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廉政谈话和教育制度,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督促下属党总支、党支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督促各支部书记述责述廉工作,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6)把党建工作与审计工作有机结合,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支部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抓好党建工作。

  (7)严肃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抓好政治文化建设。

  (8)加强对局机关、离退休党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活动。

  (9)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少芳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认真落实好干部廉洁从政的承诺,对分管的投资经贸审计股、审理法制股、基建投资审计中心、计算机辅助审计中心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协助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组织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和监督任务。

  (3)督促分管股(室)、中心认真排查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

  (4)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5)受理对局机关党支部和党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的申诉,做好来信来访相关工作。

  (6)领导局机关工会按规定开展好各项工作。

  (7)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3.党组成员、副局长阙建国同志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认真落实好干部廉洁从政的承诺,对分管的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乡镇审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深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3)督促分管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认真排查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

  (4)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5)督促财政金融审计股按照省、市纪委《关于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每季完成审计督查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6)督促财政金融股抓好扶贫领域“1+X”专项督查工作,每季完成审计督查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7)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4.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办公室主任陈利成同志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认真落实好干部廉洁从政的承诺,对分管的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深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3)督促分管股室认真排查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

  (5)组织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和局党组的要求,确保政令畅通。

  (6)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7)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第5篇: 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今年以来,XX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始终把党的建设作为第一责任和最大政绩,严格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一、聚焦主责主业,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

  1.强化统筹推动。始终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区委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坚持高位谋划,分别召开区委全会、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制定区委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要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和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部署全年工作,同步发力服务保障南开高质量发展。坚持区委常委会研究党建工作,召开62次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党的政治建设、政治生态研判、巡察工作等涉及党建的议题227个,占议题总数的93.4%,及时把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转化落地。专题听取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全体常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总结工作、分析问题、制定措施,凝聚抓党建、促党建的强大合力。

  2.强化示范引领。树牢“党建是第一政绩”理念,常委班子带头,推动责任层层下沉。从区委常委会做起,逐级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全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共明确责任4990项、细化任务8505条,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严落常。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重点工作,牵头分解调研巡查整改等9个重点任务方案,听取案件汇报28次,经常与领导干部面对面交谈、实打实指出问题,通过逢会必讲、专题宣讲、讲授党课、谈心谈话、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切实把主体责任抓长抓常。每位常委主动落实“一岗双责”,经常性深入分管领域,指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履职谈话107人次、廉政谈话105人次,讲党课22次,重申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关键少数”责任上肩。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整改方案,细化63条整改措施,建立台账、销号管理,推动反馈问题到年底全部整改到位,以问题整改带动主体责任压实落实。

  3.强化监督问责。加强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和追责问责。结合全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有关要求,制定南开区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指导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内容、掌握履责标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召开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组织47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区委常委会述职、19个党组书记向有关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述职,指导基层党组织以视频、书面等方式开展述职评议。区级领导带队21个检查组,检查考核65个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政治生态建设情况,对考核排名靠后的9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运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平台加强日常评估,线上检查12个街道和58个党群机关、政府部门填报情况,对发现的三方面13个共性问题在全区通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提高认识、立行立改、完善机制。坚持以强力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截止目前,对29名管党治党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追责问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形成常态化。

  二、强化政治引领,“两个维护”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增强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内政治要件,把执行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狠抓党的大政方针在南开不打折扣的落地转化。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四战”意识,精准防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推进“双战双赢”中提升政治定力和政治能力。启动防控阻击战时机制,成立区防控指挥部,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建立每日工作例会制度,加强8家门诊和13个隔离点管理,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做好医疗防护物资和社会防控物资储备,各项防控政策措施及时落地。织密基层“安全网”。6298名市、区两级干部下沉社区充实一线力量,采取“五级联控”抓排查,“八步法、六到位”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的做法在全市推广,央视《新闻联播》、《第一时间》、《每日经济联播》、《战疫情特别报道》节目分别报道了壹街区社区防控和服务群众做法成效,时代奥城社区党委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宜宾西里社区党委、医学观察隔离点第一临时党支部、王顶堤派出所党总支荣获“天津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王叩等4人荣获“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纪明章等7人荣获“天津市抗疫劳动模范”称号。狠抓复工复产稳市场,实行区领导包保街道责任制,552人组成184个“一企三人两员”帮扶工作组,进社区、进企业、进商户,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走访服务企业684家,帮助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业,共减免税费2.94亿元、租金12448.63万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截至三季度,完成全区地区生产总值460.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16.55亿元,降幅持续收窄,经济保持平稳运行;加快20项民心工程收官步伐,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2.2亿元,实现新增就业21497人,群众获得感增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在全市率先完成“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实现“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抓好人民武装工作,区委常委会会议2次专题审议,完善落实7项工作制度,构建武装工作新格局,用足用好军地资源,做好拥军惠军工作。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强化解金融风险,对小贷、典当等金融组织加强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格落实照前会商研判工作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全面升级加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区级领导干部到受援县调研对接18次,专题研究14次,明确19项助力举措,共帮扶资金1.37亿元、扶助就业3552人,三个对口帮扶县均已脱贫摘帽;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为主线,强化监察监测,开设“南开生态环境”抖音账号加大宣传力度,环境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地表水综合污染指数比2016年分别改善25.85%和57.6%。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制定关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若干措施,共报告疫情防控、专项治理等工作情况62次。加强政治纪律监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切实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

  2.持续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制定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工作举措,推动政治生活、政治文化、政治生态一体建设、一体规范、一体净化。对全区政治生态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政治生态报告。制定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工作方案,聚焦于茂东违法违纪案例,推进圈子文化、好人主义问题整治向纵深掘进。以专项整改修复政治生态,区委常委会带头,区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全区73个处级单位、437名处级领导干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查找问题、深入剖析、对症施策。全区处级领导班子查摆问题505条,班子成员查摆问题2326条,制定整改措施2312条。政协党组深刻吸取教训,组织开展“严守纪律规矩、树立良好形象”教育活动,达到了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的预期效果。修订《党支部换届工作流程表》和16个党支部换届工作示例,采取清单化、流程化的方式,规范“三会一课”、党组织换届、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坚持以文化人、成风化俗,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弘扬良好政治文化。组织召开3次警示教育大会,观看我区拍摄的《脱靶》、《圈套》和国企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聚焦于茂东案例反思剖析,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筑牢防线。

  3.加强统一战线工作。切实履行统战工作主体责任,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统战工作8次,召开2020年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制定有关文件,作出工作部署,将党的领导落实到统战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举办2次党外人士座谈会和建言建策直通车活动,围绕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开展民主监督,凝聚最大“同心圆”。完善区、部门、街道、社区四级工作体系,厘清党群机关、政府部门及各街道统战工作职责,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发动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募集款物2858.5万元,与贫困村签订帮扶协议,已完成130个深度贫困村帮扶全覆盖;积极动员统战各领域力量参与疫情防控,7名党派成员加入我市赴武汉一线医疗救援队,捐款捐物940余万元。全力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共接收和处理涉少数民族群众咨询件40余件、30余人次,办结率、满意率皆为100%。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全面领导,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实际问题,凝聚动员各方面力量,全力推进“创新南开”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理论武装,主流思想舆论进一步巩固壮大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聚魂。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固本培元、补钙壮骨。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旗舰作用,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提示及学习要求,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民法典》解读等主题学习13次。持续拓展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报告精神,制定我区贯彻落实方案,明确16项重点任务。建立常态化读书班制度,举办2期领导班子读书班,组织全区4个区级领导班子、73个处级单位领导班子按照“准”民主生活会标准开展交流研讨。举办2期处级党性教育培训班,举行纪念建党99周年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对22名新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引导新党员牢记党员身份,树立为民务实形象。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党校主体班次、干部学习大讲堂、网络培训、专业化能力培训等各类培训班共58期,培训干部2.3万余人次,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更加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牢牢把握宣传引导主动权。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为实现“双战双赢”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制定加强理论宣讲工作的若干措施,成立南开区“四史”主题宣讲团,开展主题宣讲近百场,受众达5600余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决战脱贫攻坚、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等主题宣传活动,吸引全区30余万市民群众参与。积极选树宣传精神文明先进典型,创建文明单位45家、文明社区18个、文明校园41所、市级文明家庭4户,27人荣登天津好人榜。壮大主流舆论,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号等新媒体和一报一台传统媒体加大疫情防控、创文创卫等重点工作宣传,在“和美南开”开设“学习·思考·践行”和“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专栏,发布理论交流文章27篇、党史微课堂26讲,探索建立“新闻+政务服务商务”运营模式,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每季度研判意识形态,开展专项检查和督查调研,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

  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干事创业能量进一步激发

  1.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推进依规治党,围绕贯彻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条例、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务公开条例6个条例,制定有关党内工作条例等重点内容的提示,扎实推动条例落地落实。深化“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区、街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制定工作制度等3项配套文件,实现了接访常态化。落实街道对区属职能部门人事建议权的实施办法,对4名拟提拔的正处级领导干部征求街道意见,通过赋予街道人事建议权倒逼“吹哨报到”制度压实。进一步补齐基层社会治理短板,扎实推进“飞地”基层社会治理属地化工作,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按照“一地一策”原则,对4类“飞地”问题逐一明确治理方案,做好与西青区变更部分行政区域接线工作,目前全区100个点位“飞地”现已全部报结,全部实现基层党建全覆盖、基层社会治理全覆盖,长江道延长线点位治理工作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发挥党建引领在疫情防控中的优势作用,建立197个临时党支部,设立党员先锋岗,坚持力量向一线下沉。深入开展“扎根网络、血脉相融”实践活动,1714名机关干部和1173名街道干部,深入网格走访群众9.5万余人,解决并向群众汇报反馈问题6056个,取得改进作风、凝聚人心的显著成效。

  2.选准用好各领域干部。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选贤任能,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从各领域引进6名优秀干部,交流调整处级干部107名,提拔3名35岁左右干部担任处级“一把手”,选拔2名35岁以下处级领导干部到街道任职,不断优化处级班子结构。坚持在重大任务中锻炼年轻干部,选派127名年轻干部参与外籍来津人员疫情防控、国际航班进津接驳、创文等工作,3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巡察组副组长。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4个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全区73名科级领导干部选任程序逐人逐项检查评分,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把疫情防控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契机,坚持考准考实干部,对1名表现突出的疫情防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晋升职级,6名街道办事处主任转任街道党工委书记,对2名在疫情防控中不能胜任现职、履职不力的干部分别予以调整和免职处理。加强党外干部工作,举办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按照相关要求推进党外干部配备,目前已配备党外干部的政府工作部门数为12个,配备比例41.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开展“领航教师”、“健康卫士”等重点人才工程,引进落户14154人,全区人才总量稳步攀升。

  3.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实施意见和6个专项工作方案,定期对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坚持“治未病、抓初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教育批评帮助和处理77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32人次、第二种形态94人次、第三种形态18人次、第四种形态26人次,对领导干部身上出现的作风问题做到“露头便打”,避免小问题变成大疾患。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领导小组会研究制定2020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和工作举措,对专项治理阶段性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聚焦有责不履、有职不担、懒政怠政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不断把专项治理引向深入。加大线索查处力度,严肃惩戒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37起,处理5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7起问题在全区范围内点名通报。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市委调研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召开专题反思会,将调研巡查反馈问题,细化成41项整改内容并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已逐项整改落实,建立完善29项工作制度,并持续加力加压跟进问效,整改成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坚持严管与厚爱并举,用好容错纠错机制为干部容错免责、撑腰鼓劲,对5名工作中存在失误,但主动配合组织调查并正确认识问题的党员干部免予党纪处分。全面了解受到处分后干部的现实表现,共回访受处分干部75人次,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积极作为,彰显了正向激励导向和效果。

  五、正风肃纪反腐败,党风政风进一步向善向好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梳理突出问题和风险点,明确2020年监督重点。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吃喝风”等突出问题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盯紧重大节日、重要时节、重点人员,通过下发通知、廉政短信等方式三令五申纪律要求,邀请干部家属作为“八小时以外”监督员,推动党员干部切实绷紧廉洁弦、不碰红线底线。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2起,处理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制订聚餐报备(报告)工作规程,督促领导干部拒绝“吃圈饭、喝圈酒”,对涉及“吃喝风”的2起问题,给予4名相关责任人“第一种形态”处理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力戒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从市级观察点—学府街监测情况看,今年前三季度,收全区性文件同比下降6.83%,参加全区性会议同比下降21.54%,在“天津新闻”宣传我区经验做法。

  2.加强全方位监督管理。坚持把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统一起来,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严把干部廉洁从政从业关,回复229人次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推动做好“一把手”离任审计、任中审计,对31名离任“一把手”下发离任交接通知书,对15名党政一把手安排了经济责任审计。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聚焦疫情防控,成立蓝军督查队,对防疫相关部署要求落实情况明察暗访,查纠各类问题2300余个;扎紧制度笼子,制定区属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国企投资设立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巩固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等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深化“裸官”、到龄不退、吃空饷等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全区552名区管干部集中填报本人亲属中在区属党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信息,从源头上破除圈子文化的滋生土壤。持续深化政治监督,四轮巡察48家党政机关(部门)、36个社区,实现区管处级单位巡察全覆盖。截至第12轮巡察共发现问题727个,移交问题线索34个,形成了有力震慑。切实发挥“街片站员长”基层纪检监察的“探头”作用,共发现问题37件,移送问题线索18件。建立街道纪检监察工委结对交流协作机制,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吹哨报到”等情况进行交叉互查,破解熟人监督难问题,提高基层监督效能。举办党外人士座谈会2次,向全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通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接受民主党派监督。

  3.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强化区委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落实定期听取、专题研究反腐败工作机制,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8次、案件情况14次,支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三不”一体推进,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共立案135件,结案15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3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从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0件,处理4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制定疫情防控监督方案18个,成立街域监督小分队12支,对3起问题全区通报。聚焦东西部对口扶贫工作推动情况,组成三个监督组实地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1个,做好核实移送工作。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保护伞和关系网,严肃查处土地管理领域各类违纪违规违法问题,查处“小金库”问题,追回违规支出77.48万元。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均衡,干部队伍结构还不够合理,对干部教育监督管理还有欠缺,净化政治生态的任务依然繁重。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真正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到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各个方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创新南开”建设、实现“双战双赢”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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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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