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心得体会集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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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民法典心得体会集合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民法典心得体会

6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通过民法典能深深感受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从民法典中看立法为民。立法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史记·商君列传》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在封建王朝统治的两千多年里,这一直是句空话,并且这句话本身就表示出在立法层面上有“王子”和“庶民”两个完全不平等的对象,这就是在立法层面上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极大侵害。故这句话的用途只能是掩饰封建统治者自身特权,以及安抚不断被剥削的人民群众,用现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古代封建统治者们的“法律遮羞布”。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则不一样,它在基本规定第四条中提到: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这就能看出,它对于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等民事主体,一视同仁地给予保护,同等保护,平等保护。

  从民法典中看司法为民。群众在司法方面最怕什么?最怕法律规定不清不楚,导致司法裁定浮动巨大。有可能滋生出面对有钱、有地位的人“唯唯诺诺”,面对普通百姓却“重拳出击”的恶性案例。所以,一部法律规定得越细致,思考得越全面,对普通群众就越有利。从民法典宣传图册中“小明的一生”就不难看出,这部法律为了群众真的是“操碎了心”,从出生到成长再到离去,从偶然事件到必然事件,对群众的保护可谓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这部法律就好比群众的一道“长效护身符”,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无时无刻地庇护着我们。

  从民法典中看执法为民。执法,是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的一类,尤其是群众之间发生小型冲突。在法律不是特别完善的时期,很多群众之间的细微冲突都是通过执法人员的协调来解决。其中一个耳熟能详的例子就是:碰瓷。碰瓷在日常生活中甚至催生了行车记录仪这个产业,可见影响有多大。碰瓷的现象也反映出,现代社会确实存在少数“老赖”,他们以“耍赖皮”为生存的资本,或利用人们的善心,或利用法律盲区来讹诈人们。而民法典中有许多“除赖”的法律法规,比如对于确定为霸座的人就可以直接拒载。这些针对性的法律规定,让执法人员在处理这些“无赖”时有法可依、依法处置。

  笔者不是法律专业,对法律的解读或许不是特别深刻,但就从我这样一个“小白”的角度也能看出民法典满满的干货,足以说明其“人民至上”的理念是多么深刻。

【篇2】民法典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这是因为该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实施后,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被替代。

  1、民法是对人们真实生活中行为的规范,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民法即私法,是关于个人或私人的法。如隐私权和信息权,民法就是关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公民或法人等的财产和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

  从市场经济的概念方面可以看出,民法具有私法的特征:民法是以“私”字为核心的私权经济,这个特点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是私人(指有独立利益和人格的一切主体),其发展动力是私心;而且追求的目标也是私利。因此,可以说民法又是权利法和平等法。即对任何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都要平等地保护。

  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2、民法通过强调人性,追求真、善、美,实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如被称为“帝王规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它要求民事活动要以依此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否则,就在承担民事责任。

  英国著名法学家梅因曾说:“一个民族,如果民法规范健全,说明它的文明程度高;如果刑法健全,说明它的社会文明程度低。”《民法典》的出台,表明了我国社会将进入一个文明进步的新时代。

  3、《民法典》内容决定了民事权利和义务以及民事行为和责任问题,需要与民法意识、民法观念的培育和普及有关。

  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中涉及的婚姻、继承和收养问题,涉及的财产方面的物权以及债权方面的合同问题以及侵权责任问题,都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四要素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要求人们不仅要有权利意识,还要有义务意识;不仅要有行为的合法性意识,还要有责任意识。如果一个人没有民法观念,那么,他的人格观念、权利观念、利益观念、自由观念以及责任观念就不可能完善。如果一个政府没有民法观念,就可能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更难说是一个法治的政府。

  因此,民法意识的培养既是全民的自觉行为,也是政府责任。

  4、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直接关联,特别是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民法典的实施,会很好地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不断积累,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的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强,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

  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以及司法工作人员,要了解民法典的规范,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和责任的要求。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篇3】民法典心得体会

  一、民法典的编纂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

  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54年到2017年民法典的编纂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根据党中央的工作部署,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接续努力推进编纂民法典工作,先后十次审议民法典相关草案,组织全国人大代表两次研读讨论民法典草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经过反复修改的草案,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该法典在本次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心声和愿望。

  二、民法典将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义环境。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加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变化的过程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驱动下的创新创造,在这个过程中,“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篇4】民法典心得体会

  我国民法典是一部“新法”,对现有民事法律进行梳理、整合、完善,使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系统性、协调性。我国有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有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以及仍在继续适用的民法通则等,单行法律数量多,内容庞杂,有的存在抵牾之处。如今,这些法律的主要内容以及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相关司法解释,共同汇聚成了这部共1260条、10万余字的民法典。经过整理、编订之后,在划定好的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7个“楼层”里,民事法律各归其位,类型清晰、秩序井然。

  民法典对众多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的“确认”,将在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比如,在民法典新增内容里,用益物权中增加的居住权可能是影响最大者之一。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或“以房养老”卖给他人,夫妻离婚一方没有产权又无房居住等等,都可以要求设立居住权。合同编中,基于此次疫情增加了国家订货合同制度,还增加了4种典型合同;

  此前并没有单行法律作为基础的人格权,更是独立成编了,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以来,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持续取得积极进展。建立健全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以良好民法保障民事善治,是新时期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民法典编纂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和依法立法,充分回应了“中国之问”和“时代之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反映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成果,为实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民法典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也开启了我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篇5】民法典心得体会

  6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通过民法典能深深感受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立法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史记·商君列传》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在封建王朝统治的两千多年里,这一直是句空话,并且这句话本身就表示出在立法层面上有“王子”和“庶民”两个完全不平等的对象,这就是在立法层面上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极大侵害。故这句话的用途只能是掩饰封建统治者自身特权,以及安抚不断被剥削的人民群众,用现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古代封建统治者们的“法律遮羞布”。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则不一样,它在基本规定第四条中提到: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这就能看出,它对于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等民事主体,一视同仁地给予保护,同等保护,平等保护。

  民法典与各级政府相关,与司法机关相关,更与党政干部及公民个人相关。从政府机关层面上讲,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手段,是正确决策、优化管理、提高效率的充分保障,这是国家对人民的担当;从组织层面上讲,民法典是谋事、干事的理论源泉,深入学习、全面遵守、带头维护,这是党政干部对群众的担当;从个人层面上讲,民众心怀敬畏,遵从平等自愿原则,依法从事民事活动,是公民对社会的担当。“人民的事,都不是小事”,党政干部要把调解邻里纠纷、评判是非对错那些“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在民法典中寻出最正确的“解题方法”,用担当促进社会和谐。

  作为我国的第一部“法典”,民法典包含了大到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小到霸座、高空抛物诸多具体权益的保护,包罗万象。作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要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就要在宣传上“接地气”。要加强对专业术语的解读,用人民群众易接受、能吸收,听得懂、用得上的方式和内容进行宣传。要以需求为导向,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宣传什么,干部缺什么就学什么、讲什么。要以效果为导向,做到生动活泼、形象,要摈弃发传单、念法条的生硬宣传方式,多举群众身边鲜活事例,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要将宣传教育融入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来,融入到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中来,坚决杜绝“走过场”。

【篇6】民法典心得体会

  按人大党组通知的要求,我在会前认真的学习了刚刚颁布的宪法修正案和相关的宪法方面的知识,刚才又听了几位副主任作的专题发言,使我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刚刚结束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的第四个修正案。这份修正案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时代气息浓郁,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必须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治主张,通过修改宪法的程序,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变成国家意志。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都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在执政党确立了新的指导思想和制定了新的行动纲领的前提下,通过修宪,及时地反映执政党的最新执政理念。此次修宪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

  从修正案的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现实性

  这次宪法修改通过对以下几方面的补充和调整,进一步保证了宪法与现实的统一。

  一是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和实施宪法的指南。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

  二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在宪法中规定经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之一。现行宪法制定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小,宪法没有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宪法修正案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纳入统一战线的范畴,表明我国政权的基础扩大了,合法性增强了,对于维护国家稳定,保护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是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自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特别行政区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派自己的代表。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59条第1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实际情况。

  四是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间的交流和合作越来越频繁,客观上要求国家主席参与更多的国事活动。宪法修正案根据现实需要赋予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是非常必要的。

  二、以民为本

  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和保护。

  第一,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对于保障人权,推动我国的宪政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拥有的私人财产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产资料,人们对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这次修改,一是规定了国家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职责;二是用“财产权”取代了原条文中的“所有权”,明确了“私有财产权”的概念,私有财产权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三是规定一切合法的私有财产都受保护,公民的生活资料受保护,公民的生产资料也受保护;四是规定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度。

  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社会保障制度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14条中增加一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样修改必将有力地推进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

【篇7】民法典心得体会

  感谢xx给我提供这个的机会,同时感谢大家能够聚在一块给我这个机会。今天,我不敢说给大家讲法制课,只就与法有关的一些常识性的东西,我们在这里共同学习一下。

  我们都听过这句话“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按规矩办事”。人在社会上要守规矩,要按规矩办事。就好比我们在路上开车,“红灯停绿灯行”,拐弯要打转向灯,要遵守交通规则。在座的各位也都很熟悉我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工作纪律。在某种程度上讲,法和这些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是一样的。法也是一种规则/制度、纪律。与我们单位的制度、纪律比起来,它是一种特殊的规范,确切来说,它是一种特殊的规范体系。

  我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是由我们单位、企业,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仅对它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内有效,由单位和企业保证他的实施。而法则是有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社会规范体系。

  当然,一个单位或企业的规章制度和纪律适用范围比较窄,就是仅限单位或企业之内,内容比较简单,目的也比较简单,就是确保它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但是作为一个国家的法,它的适用对象是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甚至包括一国之内的外国人,它调整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它既要保证保证每个人能正常、自由、安全地工作、生活,还要保证一国的安全、稳定、井然有序。

  社会是复杂的。法所调整的范围是广泛的、复杂的。社会的每一个侧面所需求的规则是不一样的,因而也就有了各种各样的法。这也就是说为什么说法是一种社会规范体系。大家也或多或少的知道或听说过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名词,这就是法的分类。

  在这些法中,与我们日常生活、工作联系比较密切的就是刑法和民法,其中与我们个人最最密切的就是民法。

  这里先就刑法简单说一点,刑法就是规定“犯罪”的法。他是一种以惩罚为主的法,是非常严厉的。我们常说的“违法犯罪”,其中的犯罪,就是指触犯刑法的行为,除此之外,都只能成为违法。

  为什么说民法与我们最最密切呢,因为民法调整的是我们日常生活、工作中的方方面面:工商稼穑、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甚至包括吃喝拉撒。不仅如此,它调整的还比较细,比如说,下大雨,你家的水排到我家了,或者说你家的树长的太大,导致我家见不到阳光了,这类事情民法都调整,这在民法上有个名称叫“相邻权”;我们常说“人多事也多”,每一类”事”都需要一套规则,“事多”需要的规则就多。由此可知,民法调整的范围又是事无巨细、面面俱到,所以说民法的内容也是非常庞杂的,也就为什么说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规范体系,体系,肯定不是单一的。

  民法还有一个特点,他是最平等的。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无论你是多的官,无论你是千万富翁、亿万富豪,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它的法律地位和普通人是一样的,如果你有机会和马云对簿公堂,它享有的民事权利也不会比你多一丝一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民法中体现的最为明显。

  民法另外一个特点是自由。“法无禁止即自由”。也就是说,民法中没有明文禁止的事情,你都可以做,哪怕它没有规定。比如说你想与人签一份合同,你应该把你的想法目的,完整清晰的表达出来,然后,找法律人士咨询一下,你的想法目的中那些是民法禁止的就可以了,而不是咨询民法规定我应该表达哪些目的或想法。如果法律规定你应怎么做,那不是民法,那是《行政法》或其他别的法。

  民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所占的地位也非常重要的,只有民安国才安。

  尽管民法如此重要,但在我们的传统的法律文化中是没有民法这一说的。说到法律文化传统,我们常说的一句话“打了不罚,罚了不打”,这就是法律文化传统的一个体现。

  我们古代的法律基本上就一部,比如唐朝有部《武德律》,大明朝有部《大明律》,大清朝有部《大清律例》,根本就没有民法这个词,但是,绝对不能说我们历史上没有民法。这是两回事。我们的老祖宗喜欢把所有的东西都糅合在一块,“诸法合体”,几千年一直不变,不过这也形成了一个特色,被称为“中华法系”,并且还极大地影响了周边国家,他们都学我们。

  尽管我们的“中华法系”影响力巨大且一直绵延不断,但自从八国联军进中国之后,便开始慢慢解体了,我们开始慢慢接受西方的法律文化,开始了现代法律文化的进程,开始有了法律分类,开始有了民法这一说法。

  1902年,光绪皇帝下令开始进行法制改革,修改法律。

  1908年,日本人松冈正义帮助起草中国第一部民法典草案,在1910年底完成,叫《大清民律草案》。因为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导致《大清民律草案》仅仅是一部草案,未能获得实施。

  到了1925年民国成立后,在《大清民律草案》的基础上做出了《民法修正案》,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二部具有现代意义的民法典草案。但这部《民法修正案》也未能获得实施。

  到了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1929年1月29日,在立法院设立了民法起草委员会,开始起草民法典,并在1930年底完成,同年12月26日正式公布,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民法典。这部民法典至今仍在使用,当然了仅限于台湾。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便明确废止了它。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法典的起草制定工作。

  我们的民法典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法典。它共分7编1260条,是我们目前通过的条文最多的一部法律。并且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

  它包含物权(商品房、二手房)、债权(各类合同),人格权(生命/健康、肖像、姓名等)婚姻家庭亲属、侵权(共同饮酒/好意同乘)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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