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复习|考试复习教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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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 (1)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自营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购入工程物资、投入建设和完工转固三个步骤: ①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为本企业存货的,按其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进行结转。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减去残料价值以及保险公司、过失人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置净收益,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完工后发生的工程物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②建造固定资产领用工程物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应按其实际成本转入所建工程成本。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应负担的职工薪酬、辅助生产部门为之提供的水、电、修理、运输等劳务,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也应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上述项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结转其相应的增值税额。 符合资本化条件,应计入所建造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一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处理。 ③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例4】20×7年1月1日,某企业准备自行建造一座仓库。有关资料如下:   (1)1月8日购入工程物资一批,价款为300000元,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1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2)2月3日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价值为32000元,购进该批原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440元。   (3)1月8日至6月30日,工程先后领用工程物资2725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4)6月30日对工程物资进行清查,发现工程物资减少48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经调查属保管员过失造成,根据企业管理规定,保管员应赔偿30000元。剩余工程物资转入企业原材料,该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27000元。   (5)工程建设期间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有关的劳务支出为35000元。   (6)工程建设期间发生工程人员职工薪酬65800元。   (7)6月30日,完工并交付使用。   【答案】   (1)购入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的入账价值=300000十51000=351000(元) 借:工程物资 351000 贷:银行存款  351000 (2)领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仓库 37440    贷:原材料 3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440 (3)工程领用物资 借:在建工程——仓库  272500    贷:工程物资 272500 (4)工程物资盘亏和转为原材料 ①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 借:在建工程——仓库 18000   其他应收款 30000   贷:工程物资 48000 ②剩余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含增值税进项税额)=351000-272500-48000=30500(元),计划成本为27000元 剩余工程物资所包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工程物资账面余额[(300000+51000)-272500-48000]-工程物资不含税金额[(300000+51000)-272500-48000]÷(1+17%)=4431.62(元)(即30500÷1.17×17%=4431.62元) 借:原材料   27000(计划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431.62      贷:工程物资 30500      材料成本差异931.62    (5)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劳务支出 借:在建工程——仓库 35000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35000   (6)计提工程人员职工薪酬   借:在建工程——仓库  65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65800 (7)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37440+272500+18000+35000+65800=428740(元) 借:固定资产——仓库 428740     贷:在建工程——仓库  428740 (2)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   出包工程主要有2个步骤: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完工转固: ①企业应按合理估计的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②工程完成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租赁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融资租赁下,应把租入固定资产视同自有固定资产处理: (1)租入资产时,视同自有资产入账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必须将融资租入资产视同自有资产入账。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例5】2006年12月2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从2007年1月1日起甲公司从乙公司租入一台全新的生产设备,设备的可使用年限为3年,设备的原账面价值400万元,公允价值为400万元。双方协商,租期3年,每年在年末支付租金150万元。到期时,预计设备的公允价值为20万元,甲企业担保的资产余值为0万元。到期时,设备归还出租方。本租赁合同属于不可撤消合同。已知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为8.33%,作为计算现值的折现率。 2007年1月1日租入设备时: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150/(1+8.33%)+150/(1+8.33%)2+150/(1+8.33%)3]=138.47+127.82+117.99=384.28(万元) 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400万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384.28万元,根据孰低原则,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为384.28万元;在2007年1月1日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84.28   未确认融资费用  65.72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450(本+息)  (2)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假设为租入该设备发生手续费、律师费等初始直接费用共10.72万元,全部用银行存款支付。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0.72   贷:银行存款 10.72 即固定资产原价为395万元(384.28+10.72)。 (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利息费用),即利息费用=长期应付款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期限。 承租人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应当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不同情况,对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不同的分摊率(实际利率): ①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②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③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④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入账价值的,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相等的折现率。 这样处理的原因,是因为不同的折现率决定了不同的未确认融资费用,一个折现率总会有一个特定的未确认融资费用与之相对应;如果要摊销特定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只能用形成它的这个特定的折现率才能分摊完。 本例中,对于甲公司而言,2007年1月1日相当于占用了乙公司资金384.28万元,应在每年年末将本年应当负担的利息确认为财务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表(实际利率法),即利息费用计算表 日期 租金 确认的融资费用 应付本金减少额 应付本金余额 ① ② ③=期初⑤×8.33% ④=②-③ 期末⑤=期初⑤-④ (1)2007.1.1       384.28 (2)2007.12.31 150(本+息) 32.01 117.99 266.29 (3)2008.12.31 150(本+息) 22.18 127.82 138.47 (4)2009.12.31 150(本+息) 11.53 138.47 0 合计 450 65.72 384.28     2007年末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32.01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2.01 2008年末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22.18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2.18 2009年末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11.53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11.53 (4)每年末支付租金: 本例中,在2007年12月31日支付租金时: 借:长期应付款 150 贷:银行存款 150   2008年末和2009年末会计处理同上。 (5)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应当采取与自有固定资产一样的折旧政策。但有一定的特殊性: ①折旧期间的确定: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例中融资租赁的设备以3年为折旧年限,但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故折旧期从2007年2月至2009年12月共35个月。 ②折旧总额的确定: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提供了担保,则应提的折旧总额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减去担保余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如果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未对租赁资产余值提供担保,则应提的折旧总额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 假设该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零,则3年期间融资租赁设备应提折旧总额=395—0=395 (万元);2007年年末应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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