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方案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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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我的公文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方案11篇范文,一起开看看吧!

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方案篇1

  一、组织保障和制度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各岗位职责明确,任务到人。多校址办学的中小学校,每校址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和工作联络人。

  2.加强联防联控。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部门加强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3.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应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措施,制订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做好应急演练,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沟通衔接。

  4.做好保障物资储备。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

  5.校园内清洁消毒。开学前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并开展预防性消毒,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开窗通风。

  二、人员管控要求

  1.登记排查入校全体人员。提前掌握教职工(包括教师,以及食堂、保洁、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要求所有师生员工做好入校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学校。对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就医,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2.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晨午检,住宿学生增加晚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监测学生和教职工有无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和学生要密切跟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有条件的学校可使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报告、监测。

  3.相关人员风险排查。建立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学生或共同生活人员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

  4.加强巡查。学校应每日开展校门口、食堂、厕所、教室、宿舍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发现潜在风险并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

  5.控制校内人员密度。学校实行相对封闭的管理措施,错时安排校内各班级作息,在入校离校、课间休息、用餐、如厕、进出宿舍等环节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所有可能引起人员排队聚集的场所均设置1米线,引导学生不追逐打闹、不握手、不拥抱。

  6.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可通过错峰开会、网络视频或提前录制会议材料等方式召开学生会议,适当开展网络教育课程或线上展示交流活动,确需开展现场活动的,需按规定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

  7.开展健康教育与技能培训。将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让学生和教职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通过微信、校园网、校讯通等多种途径将相关知识技能信息推送给师生和家长,提高师生、家长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8.加强师生员工心理疏导。关注师生员工的心理状况,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开设心理咨询、公布心理求助热线等方式给予适当心理援助。对未能及时开学的师生员工,更要做好心理疏导。

  9.加强家校联动。提醒家长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做好亲子沟通。学生在校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家长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在学校正式通知返校前,不得提前返校,安心居家,做好线上教学或学习、返校前物资准备。

  10.勤洗手。随时保持手卫生,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前、接触可疑污染物品后,均要洗手。采用正确洗手方法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1.科学佩戴口罩。学生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口罩佩戴应遵循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原则。

  12.加强近视防控。疫情期间,学生户外活动减少,电子产品使用过多,增加近视发生和进展的风险,师生家长要引导学生注意做好近视的防控。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安排好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13.途中防护要求。上、下学途中要坚持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或校车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不与他人交谈,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上学到校或下学到家应及时洗手。

  14.对住校生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并告知家长,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外出时,按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15.注意工作人员防护。老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和定期洗涤、消毒。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16.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教职工开学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三、重点区域防控要求

  1.校园门口。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校通道,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通过实行错时上下学、划定1米等候线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校园封闭管理要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

  2.临时等候区。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入校排查时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应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及时联系家长,做好基础防护后,按规定流程送发热门诊。定期常规消毒,若有可疑病例或发热人员进入,需在专业部门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

  3.教室。有条件的学校应保证学生一人一桌,每名学生前后左右间距保持1米,对学生人数较多的班级可分班教学或错时上学,调整教学时间和学生行进路线,避免人员聚集,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接触人员清楚。

  4.食堂。实行学生错峰就餐,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空气消毒,并通风换气,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

  5.饮用水设备与洗手设施。饮水设施应每天进行必要的清洁工作,每天对出水龙头至少消毒一次。要确保操场、厕所、食堂、宿舍等场所或附近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原则上中小学校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盥洗槽,并备有足够数量的洗手液、肥皂等,也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6.学生及教职工宿舍。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每个宿舍居住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人均宿舍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学生宿舍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设置通风设施。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宿舍的清洁通风,一般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天对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洁,每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寄宿制学校应建立学生宿舍专人负责制,严格学生宿舍楼门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

  7.厕所。学校厕所由专人管理,设置符合标准的便器。落实厕所保洁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及时清洗地面,做好包括水龙头、门把手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增加冲洗和消毒频率。厕所的洗手设施应完备,宜配洗手液,有条件的使用感应式水龙头、擦手纸或干手机。

  四、环境卫生要求

  1.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加强校园内教室、食堂、宿舍等学生重要聚集场所和洗手间、洗漱间的保洁和消毒,彻底清理卫生死角。认真做好学校室内外的环境卫生。正常情况下,以清洁为主,日常预防性消毒为辅。

  2.加强通风换气。各类学习、工作、生活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不少于3次。除特殊天气情况外,教室、办公室应保持全天开窗通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3.做好清洁消毒。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应当加强学校食堂、浴室及宿舍等重点场所地面的清洁,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4.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校园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各类垃圾。日常使用废弃口罩按生活垃圾处理。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五、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1.教职工或学生每日入校前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学校报告,采取居家观察或就医排查等措施。

  2.教职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专业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3.在校期间,教职工或学生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采取隔离,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并全程佩戴口罩。

  4.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工或学生家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健康状况。教职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复课证明。

  六、境外师生返校要求

  1.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新生不报到。

  2.境外师生返校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

  3.入境后严格执行当地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健康监测并填报健康卡,解除隔离后且身体健康方可返校学习和工作。

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方案篇2

  根据《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题自学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机关党员干部疫情防控专题知识学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习时间和地点

  2020年2月9日至2月20日,各党员干部居家自学为主,网络学习为辅。

  二、参加人员

  机关全体党员干部。

  三、学习内容

  1.习近平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

  2.中共中央政治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3.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4.习近平会见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

  5.习近平对军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6.中共中央政治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7.人民日报评论员:坚定信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8.人民日报评论员: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9.人民日报评论员: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10.人民日报评论员: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11.人民日报评论员: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12.人民日报评论员:在严峻斗争实践中考察识别干部

  13.人民日报评论员: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和主心骨

  14.人民日报评论员:向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勇士们致敬

  15.人民日报评论员:凝聚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磅礴力量

  16.人民日报评论员:打响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四、学习要求

  1、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每人每天至少学习一篇相关文章并分享学习心得。可以将经典文章分享至机关微信群中,以文字形式附上感悟,也可以单独撰写学习心得。

  2、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开展学习,学习内容不得少于10篇,学习次数每日不得少于3次。并于2月14日前提交一篇学习心得至办公室。

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方案篇3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要求,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学生返校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平安返校和校园稳定安全,根据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做好开学前后校园的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保障学生平安返校,教学平稳运行,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

  二、组织领导成立学生返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返校期间的预防、管控、科普宣传、监管协调、掌控及及时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

  组长:__副组长:__、__、__成员:学校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工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学生开学返校工作。

  三、主要职责不措施全面做好开学准备、宣传不科普教育、和突发情况(事件)处置等工作。

  (一)开学前全员排查分类处置1.学生工作部负责开学前排查统计。未接学校通知不得返校。学校全面通过班级QQ、微信群等各种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收集有无从外地返回、与外地人员接触和有无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相关信息,由学生工作部汇总,做好开学准备。从外地返回、与外地人员接触、有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同学在家自主隔离14日后方可报到。

  2.学校做好返校学生信息统计,学生工作部做好食宿安排。

  3.后勤处负责在建设留观室,完成对校园尤其是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宿舍、办公等重要场所的消杀任务。积极采购物资,配发洗手液一瓶。负责安排及送诊车辆。

  (二)报到时全员检查妥善安排1.安全保卫处负责在学生进校门时测量体温。车辆进入校园进行消毒处理。原则上禁止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实行严格实名登记,并测量体温,一旦发现,实行倒查制,及时将接触人员送留观室观察。

  2.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对外地返回、与外地人员接触和有无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同学送留观室观察。

  (三)报到后全程防控及时处置1.坚持对学生晨测,体温异常戒呈现有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同学安排到留观室进一步观察。

  2.学生工作部对进入留观室戒进行隔离治疗的同学,每天通过电话网络进行谈心谈话和心理疏导。

  3.期间,各部门不丼行不必要的学生集会和大型活动。

  4.安全保卫处负责做好防控期间的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1.提高政治站位,把确保学生平安返校,保障校园教学生活秩序当作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2.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不瞒报不漏报。

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方案篇4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党XX、国务院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求全体员工通过“学习强国”持续开展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肩负起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践行初心使命、奋力担当作为、贡献智慧力量。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对当前形势保持清醒认识,始终保持科学理性的态度应对。

  二、落实防控措施,合理安排工作。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暂缓各类研讨、培训等人群聚集的活动,通过微信、电话会议、沟通平台等方式开展相关交流。通过协会新闻矩阵,传递正能量信息,开展相关科普宣传,严格管理员工,不以讹传讹,不散布虚假信息。根据疫情发展实际情况,调整协会全年工作计划及节奏安排,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与疫情安全防控的关系。

  三、加强自身防控,完善信息统计。采取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保障办公室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工作建立值班轮岗制度,和会员采取网络、电话等方式联系,降低疫情发生风险。要求员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外出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会。办公室定期统计工作人员及其家人的相关健康信息,及时向主管部门、属地管理部门、办公楼物业汇报登记。

  四、细化落实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协会将疫情防控工作列为第一重要工作,细化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由专人对接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及时传达相关精神和指示,定期汇报协会防控工作进展。加强自身防控,充分发挥行业引导、规范、自律作用,做好会员引导,宣传弘扬正面事迹;发挥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的优势,加强科学普及,引导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

  五、组织行业调查,支持后续工作。协会工作调整,重点开展此次疫情行业生产、市场等方面的数据收集,做出专项研究,为疫情工作及之后的总结、发展做好基础研究工作。结合行业特点,探索疫情后行业的发展。

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方案篇5

  一、工作前的准备

  (一)保障防护物资配备。准备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体温计等防控物资。强化人员培训。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入口处要提醒人员,必要时佩戴口罩。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

  (三)可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并注意及时清理。

  (四)预防性消毒。日常以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为主,同时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

  (五)对员工进行健康监测。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建立体温监测登记本。外地返回工作人员需进行登记,并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每天上班前应当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

  (六)健康教育。对复工人员发放宣传手册,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人流量大的地方张贴卫生防护海报,播放宣传视频,以及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定向推送防护知识资料。

  二、场所内的卫生要求

  (一)通风换气。

  1.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2.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当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

  3.应当保证厢式电梯的排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

  (二)空调运行。

  1.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并关闭空调加湿功能,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进风口清洁、出风口通畅。

  2.定期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消毒采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加强对风机盘管的凝结水盘、冷却水的清洁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进行。

  (三)垃圾收集处理。

  1.分类收集,及时清运。普通垃圾放入黑色塑料袋,口罩等防护用品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筒及垃圾点周围无散落,垃圾存放点各类垃圾及时清运,垃圾无超时超量堆放。

  2.清洁消毒。垃圾转运车和垃圾筒保持清洁,可定期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垃圾点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可定期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

  (四)自动扶梯、厢式电梯。

  1.建议尽量避免乘坐厢式电梯,乘坐时应当佩戴口罩。

  2.厢式电梯的地面、侧壁应当保持清洁,每日消毒2次。

  3.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等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应当不少于3次。

  (五)地下车库。

  地下车库的地面应当保持清洁。停车取卡按键等人员经常接触部位每日消毒应当不少于3次。

  (六)会议室、办公室、多功能厅。

  1.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

  2.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交谈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

  3.减少开会频次和会议时长,会议期间温度适宜时应当开窗或开门。建议采用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

  (七)餐厅餐饮场所(区域)、食堂和茶水间。

  1.保持空气流通,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2.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鼓励打包和外卖,避免人员密集和聚餐活动。

  3.餐厅每日消毒1次。

  (八)卫生间。

  1.加强空气流通。确保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效果。

  2.每日随时进行卫生清洁,保持地面、墙壁清洁,洗手池无污垢,便池无粪便污物积累。

  3.物品表面消毒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公共台面、洗手池、门把手和卫生洁具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三、疫情应对

  (一)设置应急区域。可在办公场所或公共场所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健康监测。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做好自我管理。经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员工轮休。

  (三)出现疑似病例应对。当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安排就近就医,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经营场所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隔离观察。

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方案篇6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省校外托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结合我省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情况,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的,受学生监护人委托在学校以外为学生提供就餐、午休场所,及放学后和节假日间提供托管服务的校外托管机构。

  ●二、组织保障和制度要求●

  (一)加强管理和监督。各地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辖区内校外托管机构管理与监督,指定有关部门对本工作指引落实情况开展监管及指导,并开展机构恢复营业前的条件查验。

  (二)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各校外托管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责任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切实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健康宣传教育、环境卫生通风消毒、防护物资储备等各项防控措施。多点经营的托管机构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和工作联络人。

  (三)建立联络机制。校外托管机构要主动对接学生家长、学校和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沟通衔接。

  ●三、营业复工前准备●

  (四)建立健康状况台账。掌握复工前14天本机构工作人员和托管学生的旅居史和健康状况,对于有境外及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健康管理。鼓励托管机构对全部员工上岗前开展核酸检测。

  (五)做好防护物资储备。托管机构根据规模大小、学生及工作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选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区域作为健康观察室(区),准备好人员健康登记表及台账。

  (六)落实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对机构内公共区域、学习室、午休室、饭堂、洗手间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指引》有关要求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消毒,加强各类场所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七)开展健康教育与技能培训。开展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熟悉、掌握防控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人员健康管理●

  (八)开展健康监测。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学生的晨、午(晚)检,重点监测工作人员和学生有无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严禁带病返岗和参加托管。

  (九)做好人员卫生防护。机构内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采用“七步洗手法”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饭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做好个人防护。要求托管学生按照正确的方法勤洗手。

  (十)控制人员密度。机构内要求同一时段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可能引起人员排队聚集的场所均设置1米线,引导学生不追逐打闹、不握手、不拥抱。

  ●五、重点区域防控管理●

  (十一)机构入口。人员进入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通过划定1米等候线、设立排队缓冲区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避免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机构。

  (十二)生活学习场所。学习场所尽量保证学生单人单桌,每名学生前后左右间距保持1米,避免人员聚集,做到生活学习空间相对固定,接触人员清楚。

  托管机构提供用餐、午休服务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分隔分散学生,人与人之间保持适当距离。休息场所人均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平方米,不得并床,可划分成若干小单元管理,保持环境通风,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人员交叉。

  (十三)饮用水设备与洗手设施。应对饮水设施进行必要的清洁,每天对出水龙头至少消毒一次。要确保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原则上按机构内同一时段每10~15名托管学生配备1个洗手盆,并备有足够数量的洗手液、肥皂等,有条件的机构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十四)洗手间。洗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便器。落实保洁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及时清洗地面,做好包括水龙头、门把手等重点部位的清洁消毒,增加冲洗和消毒频率。卫生间的洗手设施应完备,应配洗手液,有条件的使用感应式水龙头,配备擦手纸或干手机。具体可参照《居家和公共场所卫生间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第一版)》执行。

  (十五)空调。按《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指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空调。机构内建议使用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在回风口(管路)使用安全有效非化学消毒因子的空气消毒装置后采用回风运行,但仍需适当加大新风量。

  ●六、环境卫生要求●

  (十六)加强环境清洁消毒。每天上下午各开展1次清洁工作,增加重点部位消毒次数。应当保持机构内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桌椅、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午休床围栏、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室内地面清洁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拖拭消毒。定期开展空气消毒,可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或空气消毒机消毒。

  (十七)场所通风换气。各类生活学习场所要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也可采用机械排风。

  ●七、应急处置●

  (十八)异常情况处置。机构发现体温异常(≥37.3℃)或有其他症状(咳嗽、乏力等)的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健康观察区域,并立即报告对应学校、所在的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合排查,及时通知家长带学生去医院就诊,机构内工作人员自行就诊。就诊时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

  (十九)可疑病例处置。若2周内发生2例及以上可疑病例,除按上述第1条进行病例排查外,应在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二十)出现疫情处置。机构学生或员工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聚集性疫情,应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在专业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方案篇7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推动新冠肺炎疫情各项防控措施有力有序落实,严控疫情传播、扩散、蔓延,根据中央、省、南充、阆中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重心下移、落实责任的原则,明确我镇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网格化管理区域、人员和职责,落实镇级领导、镇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及村(居)民小组长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实现防疫工作无缝隙、全覆盖、零遗漏,确保排查、管控、宣传工作到位,提升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实现防控工作“村村有人看、户户有人管”,控制疫情传播,打赢石滩镇新冠肺炎防控阻击战。

  二、网格分级和职责

  对辖区内13个村(社区)、67个村(居)民小组实行防控疫情网格化管理。确定党、政主要领导为一级网格责任人,为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指挥;各包村(社区)领导、驻村干部为二级网格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导各村(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村(社区)干部为三级网格负责人,负责制定、筹划、落实本村(社区)各项疫情防控具体工作。组织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数据报表的收集审核工作,收集汇总后统一上报到镇疫情防控小组办公室,同时落实好重点人员的居家管控措施以及其他防控工作;以村(居)民小组长、党员为四级网格责任人,责任到户到人,负责对所负责的户和人员开展排查、登记、管控和疫情宣传等工作。一是要对辖区内外地返乡人员及时进行登记上报;二是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的管控工作,包括督促不外出、落实生活保障等;三是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引导群众减少走亲访友,不去人群聚集的地方等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制止聚会、聚餐、聚众等违规行为,制止不戴口罩外出等不良行为;四是负责对本辖区公共区域和居家观察场所的环境消毒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是强化各村(社区)防控疫情责任制落实的长效之策。各包村(社区)领导、镇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要切实提高认识,将防控疫情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压实责任,全面防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各级责任人、各村(社区)要按照文件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联防联控、不留死角,确保各领域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三)严肃纪律,严格追究。凡因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原因给我镇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方案篇8

  为切实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宁夏师范学院、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各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向校园扩散,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党委、政府应对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坚决阻断疫情进校园、确保师生不被感染”为目标,科学制定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学校顺利开学,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防控任务

  (一)开学防控准备做到“四个到位”

  1、摸底排查到位

  一要摸清滞留区外师生情况,实行信息化远端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排当前滞留区外的师生,摸清11个疫情重点地区滞留人数,摸清疫情非重点地区滞留人数,按教职工和学生分类登记,建立电子台帐。采取“人盯人”的方式,精准掌握每一名师生滞留地点、活动轨迹、健康状况等。实行动态监测,建立“日报告”制度,每日逐级上报人员流动信息。(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摸清全体师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对全市师生及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大起底。重点做到“四个摸清”:摸清是否来自或滞留疫情较重地区;摸清是否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摸清是否有不适症状;摸清假期活动行踪。建立师生健康卡管理制度,每位师生每日填报健康状况和行踪,在此基础上,逐级汇总形成全市师生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监测。(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分类隔离到位

  一要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市、县(区)按照《集中医学观察管理规范要求》,分别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专门用于滞留区外返程师生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的集中隔离。工作人员从相应的公安、卫健、疾控、教育等部门抽调。(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二要严格落实分类隔离。按照市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重点人群和密切接触者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固防指办发〔2020〕4号)要求,对区外返固师生分类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各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卫健部门报送返固师生信息。对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市、县(区)政府要组织接送到集中隔离点,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各学校要监督本人向所属社区、小区(村组)登记报到,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学校要随时掌握隔离人员身体状况,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3、物资储备到位

  要提早储备学校疫情防控所需防护物资,对紧缺的口罩,采取由属地政府供应、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购买、学生家长自筹、向社会募捐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市、县(区)要为所属学校提供必需的红外额温仪、消毒液,为师生规模达500名以上的学校安装热成像红外体温测量系统。各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学校安保、保洁等人员。(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县(区)指挥部,配合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4、重点场所消毒到位

  各学校要按照《全区学校(幼儿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卫生防护指南》要求,开学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扫除,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做好校舍室内空气、地面和物体表面等的消毒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开学后防疫做到“四个周密”

  1、周密安排师生返程作息,实行“两错时两错峰”

  一要实行滞留区外师生错峰返程。根据各地区疫情防控情况和滞留师生统计情况,市、县(区)教育体育局统筹指导所属学校师生返程计划,安排分类错峰返程:滞留区外教师待正式开学时间确定后提前15天返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待正式开学时间确定后,分期分批返程;中小学生根据疫情控制情况,按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确定返程事宜;宁夏师范学院师生返校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对高校的统一规定。滞留在湖北省的师生根据疫情情况确定返程时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实行错时开学。实行高中(含中职)、初级中学、小学按间隔2-3天依次错时错级开学。幼儿园待小学开学后一周开学。宁夏师范学院开学时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实行错时上下学(课)。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年级按间隔10-15分钟依次错时上下学(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四要实行错峰就餐。提供就餐的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就餐方案,实行错峰就餐,统一餐具,统一配餐,单人单桌就餐。(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周密守护师生健康,落实“五项制度”

  一要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制度。各学校要严格出入管理制度,在封闭管理期间,师生不得随意出入校门,上学、放学统一刷卡进出校门。如有学生患病等突发情况的,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出校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落实晨午检制度。各学校开学时立即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要按照《体温检测查验站设置规范(试行)》要求,对全体师生员工每日最少进行两次体温检测(进校门时必须测体温)。(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落实疫情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各学校要随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等)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让其戴上医用口罩,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控中心和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报告,进行健康检查,并视情况及时安排到指定医院就诊。(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四要落实因病缺勤(课)登记和追踪报告制度。各学校每日要统计师生的出勤(到校)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因病缺勤(课)师生要及时登记报告,指定专人负责,实行病因追踪。病愈后由学校领导和校医(保健教师)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共同研究认可后方可返校。不允许师生带病上班(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五要落实健康教育制度。各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好健康教育课。同时,要通过新媒介宣传手段,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疫情防控健康知识,确保师生知晓率达100%。要做好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为师生提供心理干预和咨询。(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3、周密管控集体活动,做到“三个严禁”

  一要严禁聚集性活动。各学校不得召开学生晨会、教职工大会、家长会,不得举办任何文体活动、学术讲座等聚集性活动,取消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教师不得进行集体教研活动、举办个人学术讲座,学生不得开展各种综合实践、社团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二要严禁师生串岗串班。教师上班期间实行签到坐班制,不得相互串岗串门;学生以班为单位管理,严禁串宿串班,不得扎堆聊天,不得成群结队、追逐打闹,出入教室、餐厅、宿舍门口时,不得拥挤推搡、聚集就餐。(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严禁校门口人员聚集。学生上下学出入校门口时,保持1.5米距离,有序出入。接送学生、幼儿的家长不得提前在校门口等候、停留,值班护送教师要指挥疏导学生及家长即接即走。保安人员要维持上下学时校门口秩序。不允许任何人员在校门口逗留聚集。对不服从学校管理人员指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师生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果断处置。(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县(区))

  4、周密管控重点场所,做到“三个严格”

  一要严格食堂管理。各学校要规范食堂管理,实行“明厨亮灶”,严把材料进口关、食品加工操作关、从业人员体检关,落实食堂操作人员、采购人员、配送人员、检验人员佩戴口罩、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区))

  二要严格住宿管理。实行宿舍封闭管理,建立出入人员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住宿生一旦入住,疫情期间不得回家,不得接受外来食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学生就寝后“零报告”制度,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要严格教学场所管理。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教室、办公场所、图书馆(室)、学术会堂、体育馆、计算机室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对学生经常触摸的门把手、桌面、计算机(鼠标、键盘)等重点物品、部位要定期用酒精擦拭消毒,并建好消毒擦拭记录。对中午留校不回家的学生,在所在班级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三、保障服务

  1、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加强党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动担当尽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走在前,干在先,做表率。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属地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市、县(区)教育体育局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各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教育部门、学校、年级、班级、家长五级联动、协同高效的防控工作网络。(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

  2、建立医教协同体系。市、县(区)教育部门要与卫健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学校与属地医疗机构结对、校医与医务人员结对,医疗机构定期到学校指导防疫工作,协同开展疫情期间学生健康防护和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救治工作,共同落实防疫责任。(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委、各县(区))

  3、建立家校联动体系。各学校要通过家委会、班级微信群、学校微信公众号、空中课堂等方式,协调家长做好学生健康卡填写、自我防护、心理干预疏导、在校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网信部门要加强涉校涉生疫情舆情监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核查处置和回应引导。(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指挥部舆情引导组、各县(区))

  4、建立交通保障体系。市、县(区)交通、运管等部门要统筹居民区、学校分布、错时上下学等因素合理调配运力,加密上下学时段的公交班次,科学制定学生乘车方案,开通或加密学校专线公交车次,加强师生乘车疏导,确保每趟公交车乘客率不超过50%。城市公交要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做到一车一消毒,一趟一通风。(责任单位:市指挥部社会管控组、交通管控组、各县(区))。

  5、建立经费物资保障体系。市、县(区)工信等部门要协调有关企业,在开学前为学校储备疫情防护物资,并保障开学后所需物资供应到位。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保障学校疫情防控所需经费。(牵头单位: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责任单位:市指挥部市场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各县(区))

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方案篇9

  一、总体要求

  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二、全面细致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工作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7号)以及我市防控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全体员工、学员填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4),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5号)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4.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

  5.做好复课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三、严格做好复课后疫情防控工作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任何进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应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6号),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3号),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详见附件6),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四、严格遵守复工复课时间

  1.复工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复工专指机构员工复工,不含学员线下复课。

  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落实XXX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的“六个到位”要求,且通过“XXX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同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复工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

  复工不等于线下复课。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复工时间做好线下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但不得擅自提前进行线下复课。

  2.复课时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培训机构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以上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如与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部署、工作要求不一致,则按省、市最新部署和要求执行。

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方案篇10

  为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心理疏导工作,积极预防、减缓和尽量控制疫情的负面心理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安徽省《关于转发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疫控办〔2020〕237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淮北市教育局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将心理疏导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教育系统稳定为前提,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疏导干预工作重点。心理疏导坚持隶属管理为主,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二、组织领导

  心理疏导干预工作由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负责辖区心理疏导干预工作,设立应对疫情心理疏导工作室,并提供必要的组织和物资保障。工作室全面负责我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

  三、心理疏导工作内容

  了解受疫情影响的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及时识别高危人群,避免极端事件如自杀、冲动等行为的发生。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心理危机苗头,及时上报告并提供建议的解决方案。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心防网格,利用“钉钉”“微信”“QQ”线上通讯作用,制作科普视频和宣传资料,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四、分级分类处置

  (一)分级处置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师生分为四级。心理疏导干预重点应当从第一级师生开始,逐步扩展。一般性宣传教育要覆盖到四级师生。评估目标师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识别区分高危师生、普通师生;对高危师生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对普通师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第一级师生: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住院治疗的重症及以上患者)、学校疫情防控人员等。

  第二级师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接触者、自我居家隔离人员),到医院就诊的发热患者。

  第三级师生:与第一级、第二级人群有关的人,如家属、同事、

  第四级师生: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广大师生。

  (二)分类疏导

  一是针对确诊师生和疑似师生。可能出现心态:麻木、否认、愤怒、恐惧、焦虑、失望、失眠或攻击等。心理疏导措施:解释隔离治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患者树立积极恢复的信心。强调隔离手段不仅是为了更好地观察治疗,同时是保护亲人和社会安全的方式。帮助患者沟通外界的亲人,转达信息;积极鼓励患者配合治疗。工作原则:支持、安慰为主。注意情感交流,增强治疗信心。

  二是针对居家隔离师生、集中隔离师生、集中安置师生。可能出现心态:侥幸心理、躲避治疗、怕被歧视,或焦躁、过度救治等。心理疏导措施:政策宣教、密切观察、及早求治;为人为已采用必要的保护措施;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情况;使用减压行为、减少应激。工作原则:及时宣教、正确防护、服从大局、减少压力。

  三是针对广大普通师生。可能出现心态:恐慌、不敢出门、盲目消毒、失望、易怒、攻击行为和过于乐观、放弃等。心理疏导措施:正面提供疫情信息,做好进一步服务;不歧视患病、疑病师生;提倡健康的生活习惯;自我识别症状。工作原则:健康宣教,指导积极应对,消除恐惧,科学防范。

  五、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

  作息发布由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心理疏导工作室成员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任何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抓紧部署各项工作措施,快速将心理疏导工作融入疫情防控总体工作中去。

  (二)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依托现有的心理辅导室,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实施心理疏导教师提供专业培训,做好重点师生群体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媒体作用,做好科普宣传,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和战胜疫情的必胜信心。

  (四)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求心理疏导教师要有仁爱之心、责任之心、谨慎之心,要学会换位思考,增强工作的专业性、指导性和有效性。

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方案篇11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复工复课工作,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有序推进,合理安排培训机构复课计划

  1.实施机构复课严控制度。在中小学校全面复学之前,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擅自进行线下集体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仍然停止。一旦发现违规活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培训机构经备案审核后在中小学全面开学后一周复课(具体以各省市通知为准)。

  2.实施一校一策备案管理。按照“风险可控、有序推进”的原则,实现一校一策、属地备案,做到复课前有准备、复课时有备案、复课后有监督。

  3.实施复课条件检查机制。培训机构填写复课申请(承诺)表(附件2)、防控方案(附件3)、教职员工信息登记表(附件4)、健康登记表(附件5)、健康监测表(附件6)。在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防控机构组建到位、复课防控方案到位、员工健康把关到位、防控物资准备到位、场所防疫消杀到位、安全工作保障到位等“七个到位”。

  二、严格把关,落实培训机构复课前准备要求

  4.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预案工作。各机构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细化责任,落实到人。预案培训要到位,让每一名员工熟悉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5.严格落实全员健康档案制度。要全面掌握教职员工信息,详实登记教职员工(包括外籍教职员工)基本信息和健康码类别情况(附件4),建立“一师一表”健康档案(培训机构员工健康登记表(附件5))。教职工未经14天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的,不得上岗(附件6)。

  6.严格落实员工返岗管控要求。要全覆盖、无遗漏摸排员工状况,充分利用“健康码”,及时掌握动向,精准掌握健康情况。3月23日后武汉出来的教职员工由各镇街负责到镇街临时观察点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和血清IgG和IgM检测。持有当地医疗机构健康检测报告的,需到临时观察点现场核验后可免于检测。

  7.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工作。要按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要求,建立清洁、消杀、监督、整改联动机制,规范保洁清单及工作流程,在正式复课前,严格按规范对机构内传达室、扶梯(或电梯)、走廊、教室、食堂、卫生间、会议室、教玩具、图书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8.严格落实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根据师生员工数量,配齐红外体温检测仪和口罩。按师生员工数、培训次数,做好消毒液、消毒水、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三、规范到位,强化培训机构复课后日常管理

  9.严格规范人员出入。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

  10.实行员工分批报到制度。培训机构骨干管理人员在复课前做好正式复课各项准备工作;其余教职工可采取电话、网络在线等方式办公,网上视频方式进行复课前会议和线上备课。员工考勤使用指纹机考勤的,要全部停用,防止交叉感染。

  11.实行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做好每日缺勤学员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随时进行监测,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置。做好健康监测工作,每天记录师生员工体温、健康状态、日常管理情况等内容(附件7、8),一旦发现员工、学员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做好隔离,依规处置,及时通知属地镇街、社区。

  12.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时。按照不形成学员集聚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易通风。

  13.做好员工授课管理。机构员工在每次授课前要清洗手部、佩戴口罩(至少每人每天1个),需提前10分钟到培训教室,打开教室门窗,确保室内通风;上课期间不开展近距离交流、讨论活动;课后要督促学员第一时间离开培训场所。

  14.做好学员上课管理。机构设置单一出入口,由专人负责学员出入管理,严格核对当天每一时段培训学员名单,不属于该时段培训对象的拒绝进入。专人负责学员健康问询、体温监测、口罩佩戴、手部清洗等工作。学员报到不使用同一支笔签到,由学员自行携带笔签字或者刷卡签到。

  15.加强员工就餐管理。加强机构食堂疫情防控,除员工就餐外,不得提供学员就餐服务。食堂供餐时间进行调控,实行员工错时就餐;食堂供餐时,原公共区域使用物品和个人自助添盛食品全部取消,由食堂专人提供;员工用餐时,按餐桌摆放序号依次就坐就餐;就餐期间,禁止二人以上同行和聚堆聊天;食堂供餐、用餐区域,实施定期消毒。

  16.强化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按要求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与预防性消毒,确保工作学习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暂停使用中央空调),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暂停使用封闭、空气不流通的教室。每天对门把手、电梯、按钮、培训教室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并记录,工作场所配备足够的水龙头、洗手液、干手纸和免洗手消毒液。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17.强化培训场所安全管理。具备单独封闭管理条件的机构要实行闭环管理。同一楼宇(综合体)同一个楼层有多家培训机构办学的,楼层所在机构要在复课之前通知物业管理部门,由物业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各家机构学员上、下课时间,做到错时分流。

  18.强化人员集聚活动的管控。机构要暂停各类线下的比赛、考级、评比、展示、研学等大型聚集性活动,严控教师员工外出交流、会议等频次。积极对接机构所在的物业部门,加强学员上、下学期间机构周边交通秩序管理,防止家长接送学员时可能出现的人员聚集。

  19.强化宣传教育和沟通工作。机构要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对全体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师生员工防护意识,主动做好自我防护。加强行为规范引导,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注意卫生礼仪,严禁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员工和学员间、学员和学员间交谈保持适当距离。机构要及时做好学员培训课程和学费等事项的沟通,保障机构正常平稳运营。

  四、加强监管,建立培训机构联防联控机制

  20.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属地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实行疫情日报制度,各机构根据需要确定1名防疫联络员,按要求报备员工摸排情况和疫情情况。机构出现疫情的必须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报告。

  21.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按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政府、部门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教育、人社、市场监管、文旅、卫健等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下属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

  22.强化部门督查责任。各部门要完善培训机构管理联防联控机制,各司其职,加大督查力度。将机构返工人员管控、隔离防控、日常管理等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到位。组织开展复课备案情况专项督查,督促提高备案质量。建立“一对多”定期巡查机制,对复课和疫情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3.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严肃处理擅自提前恢复线下培训以及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机构,将机构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员工和学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发生新冠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瞒报、缓报、谎报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机构,依法及时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将不良信息记入其信用档案,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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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方案11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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